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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材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9/6

环境信息公开材料

 

一、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二、产污环节、排污信息

(一)废气产污环节、排污信息:

公司造气一段炉以洁净的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其浓度较小,通过30米高烟气排放口直接排放进入大气,一段炉法定排污口一个(排污口编号:CQFQG0014901,经度:105°52′46″,纬度:30°12′12″);

二甲醚装置区甲醇散蒸器废气和尾气洗涤塔废气、高纯氢装置废气、四氢双环戊二烯反应釜闪蒸气、甲酯吸收塔尾气和甲酯精馏塔尾气、甲酰胺装置冷凝器、精馏塔、甲酰胺储罐废气等易燃气体送甲酰胺导热油炉焚烧,焚烧废气采用“水喷淋塔+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法定排污口一个(排污口编号:CQFQG0014902,经度:105°52′46″,纬度:30°12′12″);

分布式能源站燃气轮机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燃烧烟气经一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汽轮机法定排污口一个(编号:CQFQG0014903,经度:105°52′46″,纬度:30°12′12″)。

(二)废水产污环节、排污信息:

二甲醚装置的二甲醚精馏塔低组分未反应的甲醇及脱水反应的工艺废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分布试能源站余热锅炉排水,其污染物浓度均低于(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通过厂区清净下水系统经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涪江;

净水站污泥浓缩及脱水产生的废水、脱盐水离子树脂酸洗/碱洗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水其污染物浓度均低于(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经酸碱中和处理后,通过厂区清净下水系统经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涪江;

二甲醚装置区、甲酰胺装置区、四氢双环戊二烯装置区地面、设备冲洗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厕所和厨房、化验室废水主要是分析废水,均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放口法定排污口一个,其名称为污水总排放口(编号:CQWSG0014901,经度:105°52′46″,纬度:30°12′12″)。

(三)噪声产污环节、排污信息: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风机、输送泵等。

(四)危险废物产排污环节、排污信息:

物主要来自造气转换炉、甲醇合成塔、甲酰胺脱氢反应器等各种催化剂以及各机泵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公司采用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现以2021年一季度排污情况为例(依据委托监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设定生产装全开),排污信息见下表:

三、污染防控措施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防止污染环境和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一)厂区施行雨污、清污分流制排水体系。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分析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ABR+水解酸化+两级接触氧化池+污泥池+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潼南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相关要求。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水经酸碱中和后由厂区清净下水系统排入雨水管网,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相关要求。

(二)造气一段转化炉燃烧烟气排放,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要求;甲酰胺导热油炉烟气排放符合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要求;氨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相关要求;分布式能源站燃气能机烟气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

(三)天然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废触媒、废机油送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厂区危废临时储存场地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

(四)生产厂区各机、泵、凉水塔、风机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消音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五)设置污水、雨水、消防水截断、切换装置;罐区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和喷淋装置,厂区增设各类事故水收集池,收集风险事故发生后的泄漏液;甲醇、二甲醚生产装置、储罐区及相关输送管线配备易燃气体监测仪、报警装置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厂区设置了风险事故应急撤离路线指示标和风向标,加强对储罐罐体各类仪表闸阀等校检。

(六)按技术规范规整废水排放口,废水、废气排放口按照规范设置了常规监测平台,废水排放口设置了流量、COD、氨氮等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与重庆市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七)公司生产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200m,在此范围内,无住户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为4.44T/a,氨氮为0.59T/a,二氧化硫为21.84T/a,氮氧化合物为43.41 T/a,烟尘为4.7T/a。

(九)废水处理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于2017年11月15日投入试生产,于2018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现持有新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002232036542820001X,有效期2020年06月03日-2023年06月02日。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了应急设施,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报潼南区环保部门备案。

六、其他公开的环境信息

企业进行了自行监测;依据相关规定成立了公司内部环境管理的安全环部,建立了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操作人员的管理规定,配备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


重庆市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 联系人:范学枝 联系电话:1399673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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